「工头」认向4公屋建筑工人收贿18000元 判囚5周
2022-02-16 17:12
廉政公署本周一落案起诉东涌公屋建筑项目一名分判商前「工头」,控告他向4名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约18000元,以协助对方获聘及获发薪金。被告今日(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入狱5个星期。
陈志强,57岁,滙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滙基)前「工头」,承认7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五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被告有预谋地犯案,收受的非法回佣亦占工人工资显著比例,又颁令被告须向滙基归还约18000元,即相等于被告所收取的非法回佣金额。
案情透露,案发时滙基是东涌一个公共屋邨建筑项目的分判商,在该地盘进行木工工程。被告是滙基的「工头」。该公司透过员工介绍招聘木工工人。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介绍了4名工人到上述地盘工作。他们受聘于滙基,每日薪金及奖金合共为1250元。
被告在该4名工人开始在上述地盘工作之前或之后,要求对方每个工作天支付100元回佣作为「茶钱」。在上述期间,被告从4人收取非法回佣合共约15000元。
被告又要求其中一名工人向他先支付3000元,才把一张由滙基开出的奬金支票交予对方,涉款3600元。该名工人相信如拒绝付款,被告便不会把支票交给自己,遂按其要求照办。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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