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监局就发牌制度及外游徵税 展开业内谘询

2022-02-09 16:30

旅监局就旅行社监管制度展开业内谘询。资料图片
旅监局就旅行社监管制度展开业内谘询。资料图片

旅游业监管局就《旅游业条例》(第 634 章)下新规管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在《条例》下制订的附属法例、适用于持牌人的指令,及其他与实施新规管制度相关的建议,发表谘询文件,展开为期8星期的行业谘询,蒐集旅游业界从业员、机构团体及相关持分者意见,谘询期将于4月5日结束。 

谘询文件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旅监局拟制订的附属法例建议。按照《条例》要求,旅监局须就新规管制度的实施细则订立附属法例,建议按照《条例》 立一共4项附属法例,包括《旅游业(收取徵费、缴付徵费及记录徵费)规例》、《旅游业赔偿基金(特惠赔偿额)规例》、《旅游业赔偿基金(特惠赔偿申领程序)规例》及《旅游业(一般)规例》。

第二部分为新规管制度的其他实施细则及安排,包括发出牌照及牌照续牌的规定、适用于旅行代理商、导游及领队的《持牌人指令》,以及对入境旅行团在安排下光顾的商店的规管。

旅监局主席马豪辉表示,建议的细则依从《条例》的框架,并确切反映业界在审议《条例》时提出的意见,局方希望藉今次谘询,与业界保持充分沟通及协助业界,由现行制度平稳过渡至新规管制度,落实《条例》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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