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刑毁律政中心多个设施 外聘保安判感化12个月兼赔钱
2022-02-09 16:25
律政中心一名外聘男保安员前年在大楼巡逻期间,以喷漆损坏多个设施,其中包括「五大诉求」、「坚决反对立《国安法》」等字句,至离职后才被揭发罪行。被告在录影会面中指受雇主欺凌,不满工作内容超出职责范围故立心报复。他早前承认8项刑事损坏罪,今天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令12个月,另须向政府赔偿3,062元。裁判官叶啓亮引述报告指,被告经治疗后精神状况已有好转,不再认为遭他人迫害故毋须住院,可以覆诊方式跟进病情。
案情指,被告受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聘用,案发时为律政中心的外聘保安员。2020年10月和11月的不同日子,机电工程署技术人员及保安经理分别在清洁机房及巡逻期间发现涉案设施被写上「香港沦为一国殖民地」、「光复香港独立,时代革命成功」、「打倒中海物业,终极邪恶无良雇主」等字句,经调查后被告于11月29日遭拘捕。被告在7月未能更新许可证,9月3日为最后上班日。他在录影会面称是受雇主欺凌,被迫替职员量度体温,更被他们指骂和侮辱,望借发泄表达不满。
报告指出,被告为边缘智力,患有妄想症及精神障碍,案发前曾向上司投诉,但认为对方处理不当,无心跟进事件。被告又觉得上司之所以不肯向他提供访客资料是因为收取贿款。裁判官续指,被告明白自己违背职责,案发后感到十分后悔,承诺努力改善情绪及管理压力问题,遂采纳报告建议判处感化令。
被告李彦蔚(34岁,现时无业)被控8项刑事损坏罪,指于2020年1月11日与9月3日之间的未知日期,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座天台及地下低层的5A楼梯、LG08及LG09号房,无合法辩解而损毁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即1个冷气机金属机壳、3支太阳能板架、2道墙及2个水箱,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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