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抢文件案发还开审 辩方指马绍祥「恶人先告状」
2022-01-19 17:40
因多宗非法集结案而正服刑的立法会前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间的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被控藐视立法会罪。2018年裁判官严舜仪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不适用于检控议员,律政司不服裁决并上诉得直,案件今发还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指称,被告的作为仅是抗议及表达不满,而事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但马报警处理,是「恶人先告状」。
已转投私人市场的马绍祥今出庭作供。他表示被告在会上要求提供涉事顾问公司的文件,惟他当日没有带在身上,故回答没有。被告突然离席走向自己面前说话,马遂连人带椅向后退,被告再伸手拿起含机密资料的文件夹。他形容自己当时「来不及反应」,「唔expect佢会抢」,但同意被告之后有返回座位,文件夹中的资料亦无遗失。
辩方大律师吴宗銮盘问时指,会议根据传媒的称呼,是围绕「横洲事件」讨论。而事件的关注点,在于是否涉及「官商乡黑」勾结和顾问公司在未经批准下将政府机密资料泄漏予第三方,受大众广泛关注。庭上播放被告及数名时任议员,包括陈志全、邝俊宇等的发言片段,他们分别批评局方准备工夫粗疏,又质疑局方根本备有文件,但不愿提供。
时任会议主席麦美娟亦有出庭作证,辩方质疑,麦的助理在马作供期间到庭旁听,事后有与她谈起作供事宜,做法不恰当。而即使麦并无著助理入庭,她有义务提醒对方避嫌。麦回应,自己只是希望了解会议进度,无要求他这样做。至于案情部分,她提到,被告由离席至没有按照指示交还文件的一连串行为违反《议事规则》,认为他会妨碍会议进程,故逐他出会议厅。案件明日续审。
被告梁国雄(65岁)否认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的藐视罪,即于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时引起骚乱,致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法庭记者:汤璧瑜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