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华懋慈善基金1.6亿被质疑说谎 林义雄批评对方捏造事实
2022-01-18 17:49
华懋慈善基金2009年与商人陈振聪争夺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被指因爲缺钱打官司而需借钱。海外公司「世纪创投」老板林义雄称,在2009年向华懋慈善基金借出逾4200万港元,但基金未有还款,于2015年入禀高等法院向华懋慈善基金连本带利追讨逾1.6亿元。事隔多年,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林义雄供称,当时龚仁心声称律政司也允许基金借钱打官司,且介绍人乃声誉很高的已故商人徐展堂,基于信任而认为不需要发出借条。被告方指出,林在入禀4年后,才突然披露与龚仁心的饭局上另有两人在场,质疑林说谎。林闻言反驳「胡说八道!」
原告人为林义雄,被告人则为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龚如心胞弟、前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有到庭旁听。原告方开案陈词指,基金自创立以来除了由龚如心直接指示捐款外,再无其他恒常慈善事务。2007年,基金与陈振聪展开争产案诉讼,3年间合共支出1亿3800万元律师费。但基金生意性质本为慈善,唯一收入来源为外来捐款。面对庞大律师费,基金却从来没有就如何分配法律费作纪录。
被告方则在开案陈词指,将争议该笔4200万元款项为捐款而非借贷。而基金当时筹钱的能力不应被低估,因从公开文件中可见基金在2010年筹得5500万元。至于原告方质疑为何基金没有向其他捐款人发出收据,被告方解释因为该些捐款人不需要在香港报税,所以没有发收据的必要。
以普通话出庭作供的原告人林义雄供称,从事投资工作,过往曾经做过澳门赌厅。他透露,在澳门借贷时通常不会签收据,因爲行内规定借款人必须在一个月内还款,不需要收据写明条款。但被告方指出,一名邓姓友人向林借钱时曾发出收据,林则称自己不谙香港做法,视乎对方习惯,「他要求我签就签。」
被告方质疑,林于2015年的状书及誓章多番修改供词,包括:起初称经已故政协商人徐展堂介绍下,第一次跟龚仁心见面,但入禀4年后又改口指该饭局上另有两名友人在场,认为林编造谎言。林闻言反驳「胡说八道」,解释誓章由律师准备,「拉咁多人落水入嚟做咩?」
针对双方未有签订协议,林指当初龚仁心称律政司也同意基金借钱打官司,加上华懋爲高尚公司,介绍人徐展堂又是政协、声誉很高,因此信任初次见面的龚仁心,不需要发出借条。林续指,当时对方要求「能筹几多就几多」,他没有把握可以筹到多少钱,所以当时没有相关纪录。
被告方续指,林原本的状书只写涉案借贷利息为48厘,但今日却把利息说成60厘,质疑其说法是为了追讨更多钱。林反驳指,当时以口头协议同意以法定最高利息借贷,不过就没有提及百分比的确实数字,而60 厘则是华懋集团前行政总裁许业荣提出。
被告方再指出,「世纪创投」曾与华懋达成协议,将协助华懋在国内进行诉讼工作,林为了取得该业务权,因而心甘情愿地捐出该笔2000万元款项。林闻言激动表示「扯蛋(乱说)!莫名其妙!我像是捐2000万的人吗?你这样吃人不吐骨头,用这样的手段抹杀人家的借款!」并称被告方说法等于指控他行贿,「这个指控太严重!」
林声称龚仁心曾透露,只要遗产案胜诉便即还钱,惟随著2011年陈振聪败诉,龚仁心又称要与港府等其他机构打官司。被告方指,龚仁心不会作出上述陈述,因为龚如心的遗产事项非常复杂,就算打赢官司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取回讼费,无可能即时还款。
此外,林又表示遗产案胜诉后曾多次到华懋集团公司向龚仁心追债,但对方以尚有与港府的官司进行中为由,对于还钱一事有所回避。被告方质疑,为何林从来没有透过电邮、信件、手机讯息等文字纪录追债?林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因双方可以面对面见面,又指龚仁心已坐正华懋,「唔通我唔信?」
被告方又指,林等到2014年8月才发律师信追债,中间相隔差不多3年,质疑是否因为华懋与世创后来产生纠纷,林才反口追讨该笔「捐款」?林否认,解释当时偶然得到律师提醒才出信追债,并指被告方「时空错乱」,因双方早已在2012年产生纠纷。被告方最后指出,其实龚仁心从来没有参与开会讨论借钱一事,更无达成口头协议要借钱,林一概否认,批评对方「捏造事实、凭空想像」。
法庭记者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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