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美琪:国安法指定法官不失独立性

2021-07-05 13:44

律政司署理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资料图片
律政司署理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资料图片

律政司署理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表示,合理、持平及知情的旁观者,并不会因行政长官有指派权,而认为获指派的《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失去独立性。

杨美琪在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上指,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早已表明,国安案件的排期,以及所委派负责审理的指定法官等,都由相关级别的法院领导决定,全属司法机构职责范围。她强调,法官会遵守司法誓言、依法履职,不会因行政长官有权指定若干法官,而让特首或政府干扰法官审判工作。

杨美琪又表示,国安案件中,控方会维护及保障被告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她引述上诉法庭指,陪审团审讯并非刑事司法程序中,唯一可达致公平的方式,亦非《基本法》或《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有关公平审讯规定不可或缺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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