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杨美琪「坐正」 升任律政司刑检科「一姐」

2021-08-03 06:17

杨美琪升任律政司刑检科「一姐」。
杨美琪升任律政司刑检科「一姐」。

《星岛日报》得悉,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刑事检控专员一职于下月正式公布,将由两星期前刚取得大律师资格的署任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升任,成为刑事检控科「一姐」。杨美琪自前年反修例示威事件发生后,便成为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启动的「特别职务」组主管,专责处理公众秩序活动及电脑网络罪行。刑事检控专员职位于一九七九年创立,负责协助律政司司长执行刑事检控工作,过去四十三年来先后由十二名专员出任,杨美琪成为首名女性的刑事检控科「一姐」。

刑事检控科共有三名「坐正」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包括负责「政策及政务」的谭耀豪,「商业罪案」的林颖茜,以及目前正署任专员的杨美琪。消息指,早前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衔头的四十七岁林颖茜,并没有参与竞争刑事检控专员一职位,故馀下具有「资深衔头」的谭耀豪与刚获得大律师认可资格的杨美琪二人之争。

两周前取得大律师资格

据悉,早于二○一五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谭耀豪原本为「刑事检控专员」的「大热」,但有传谭于一七年与同期的梁卓然争输「专员」职位后,二人经常在会上有争拗,令同袍觉得有人不太尊重时任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另杨美琪自一九年中开始便处理反修例示威案件,及后《香港国安法》去年成立以来,也积极参与相关案件,故一直获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器重。

一直获律政司长器重

杨美琪于上月初在《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上表示,维护国家安全与尊重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是一致。其中国安法第五条,规定无罪推定原则,保障各人权利;至于第39条,反映刑事罪行没有追溯力的原则,与《基本法》规定一致。有关《香港国安法》的保释规定,杨美琪说,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否则不准保释。

曾负责检控民主派「35+」初选案的署任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于英国威尔斯大学毕业后,九二及九三年先后在英港两地成为律师,九四年起任职律政司。杨美琪早前成为大律师资格在庭外受访指感受「好特别」,表示自己会「尽力全力做好」。

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于去年中向律政司司长请辞,十二月底正式离职,由于律政司早前依程序作公开招聘,部门亦有人应徵。由于遴选需时,及被选中的适合人选亦需进行品格审查,故于本年一月由副刑事检控专员谭耀豪率先「轮流署任」三个月,但杨美琪于在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第二轮署任后,特区政府早前再刊宪,杨美琪再继续延期至九月三十日。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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