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会冲突案 郭永健认藐视等2罪囚14日

2021-12-17 15:35

被告郭永健。 资料图片
被告郭永健。 资料图片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去年5月初召开的会议演变成肢体冲突,多名涉嫌有份阻挠会议进行的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及助理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工党主席郭永健早前承认藐视及阻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2罪。裁判官屈丽雯今于西九龙法院指,被告作为议员助理,理应知道其行为导致多次延期的重要议会中断,耗费公帑及人力。涉事保安因维持秩序而需制止被告行为,虽然法庭裁定保安可能本身已经失去平衡,被告并非有意令对方跌倒,但其行为对保安受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就两罪判囚14日。郭永健正就六四集会案服刑,屈官认为两案为不同事件,刑期应分期执行,即代表郭需加监两周。

由于较早前控辩双方未能就部分案情达成共识,法庭前日需要召开纽顿聆讯(Newton Inquiry)处理该项争议,即被告左手向前伸有否导致立法会保安简广荣背部着地摔倒。屈官今指,相关片段因角度问题未能拍摄到被告左手触碰简胸口,该关键一刻被简的躯干挡住,法庭只能依赖两人当时的整体动作判断。

而事发一刻非常混乱,历时仅1秒钟,简同意片段所见,他向后跌时,被告手部尚未伸直,左手手肘仍然屈曲,二人距离十分接近。法庭无法排除简有可能本已失平衡,因此拉被告左手,继而倒地。但屈官强调这并非代表简的可信性,因事发经过混乱且短暂,记忆或容易出错,反之片段相对地客观,裁定控方未能证明被告伸直左手导致简倒地。

屈官判刑时指,就著藐视罪而言,被告当时将大量纸张抛下,涉案纸张数量多达645张,并分成3批抛下,有可能击中议会内人士,其中陆颂雄议员头部后方被击中,此乃袭击行为,法庭不能忽视严重性。再者,案发背景显示,立法会内会当时长久延期,由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均未能选出主席,因此召开案发当日的会议处理有关事宜。被告身为议员助理,不可能不知道该会议的严重性。当日会议数度出现混乱,议会人士无法集中,令本已多翻延期的内会无法进行,耗费公帑及人力,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针对阻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罪,屈官指虽然法庭裁定简因失平衡倒地,惟他因需维持议会保安,要制止被告而受伤。尽管保安伤势不严重,被告其行为对于他跌倒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辩方希望法庭以社会服务令作刑罚,屈官指被告现就另案服刑,根本无能力履行,做法不可行,而缓刑令则不足以反映阻吓性,最终两罪以21日监禁爲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14日,考虑到整体性批准同期执行。

辩方求情指,现年34岁的被告年轻时已经开始从政,尤其关注社会弱势社群,足见其品格良好。被告深明其行为之严重性,导致议会中断,不过控方于庭上播放、横跨3小时的片段所见,当日其他议员曾作其他行为,或早已令议会中断,被告行为影响性轻微,且抛下的纸张危险性及攻击力有限。此外,法庭裁定被告并非刻意使简受伤,跌倒属于不幸事件,希望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短期监禁。

郭永健(34岁,报称立法会议员助理)承认于去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内,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致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以及在同日同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即简广荣。他另涉及六四集会案,早前被判监禁8个月,现正服刑。

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5:33
更新时间16:42

当日郭永健(中)向会议室掷纸张时,一名保安疑失平衡跌在地上。资料图片
当日郭永健(中)向会议室掷纸张时,一名保安疑失平衡跌在地上。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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