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驱邪性侵5未成年女生 中年无业汉判囚4年3个月
2021-12-17 14:19
有非礼案底的中年无业汉于2018至2020年间,分别向5名就读同一学校的未成年少女称她们被邪灵附体,在成功以「驱邪」及社交等理由邀请对方赴约后非礼她们。他早前承认非礼、非法性交等5罪,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杜大卫指,被告明显欲利用年轻女生,令他们相信自己受邪灵附体,而诱使他们与自己发生性行为。考虑到被告与各事主的年龄差距较大,重犯机会偏高,而法庭须保护幼童及保障社区环境的安全,遂判他入狱4年3个月。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每个月均会向爱护动物协会捐款五至六百元及做义工,数年维持下来金额超过5万元,显示他关怀动物。杜官指,此求情理由可酌情减刑一个月。
被告承认的案情指,他于2017年在篮球场结识13岁的V,称可为她作驱魔仪式,之后在单位内把手指插入她的私处,及与她非法性交长达20分钟。翌年,被告再邀请13岁的W到他的住所玩耍,指示她躺下后再作相同行为及调戏她,及问对方是否觉得舒服,W为让他停手故答舒服。
本身相识的X与Y案发时分别12及14岁,2人当日与被告一同用膳,其后到酒店休息,但X不舒服,被告藉词将手伸入她的内裤下触碰她私处,过程被Y目睹。被告更强迫Y触碰X私处,让她感受X的邪气。X事隔2年后在录影会面中指,Y曾向自己透露被被告在酒店房内非礼。至2020年,被告再邀请15岁女童Z发生性行为,称将有不好的事情降临在其身上。Z拒绝后被告改为要求她替自己手淫,惟再遭拒,被告遂在违反Z意愿情况下自行手淫,又著她吐口水到樽内,让二人的液体融和达至驱邪目的。Z事后告知社工揭发其他事件。
37岁被告李栢涛承认1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2项非礼、1项以虚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及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作出威胁的行为罪,涉案日期介乎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9日,涉及女童X、Y、V、W及Z。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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