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诱8岁男童用膳再带往男厕猥亵 30岁男子被控非礼
2021-12-14 17:40
警方日前接报指,一名8岁男童下午在屯门一个公共屋邨的游乐场玩耍期间,被一名男子诱骗到附近商场餐厅用膳,及后带往一商场男厕内作出猥亵侵犯行为。一名30岁本地男子已被控一项非礼罪,案件将于明日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周日(12日)晚上接获一名8岁男童的家人报案,称该名男童于同日下午在屯门某一公共屋邨的游乐场玩耍期间,被一名男子诱骗到附近商场餐厅用膳,及后带往一商场男厕内作出猥亵侵犯行为。警方非常重视案件,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跟进,人员经深入调查后,其后迅速锁定一名疑犯,并于昨日凌晨在屯门区内拘捕一名30岁姓郑本地男子,并检获怀疑犯案时身穿的衣物。疑犯已被控一项非礼罪,案件将于明日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吁,若果市民怀疑家中小朋友遭遇类似事件,请致电3661 5861与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联络。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猥亵侵犯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又指,保护儿童需要警方、家庭、学校及市民齐心协力。警方非常关注针对儿童的罪行,留意到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学校缩短上课时间,令到同学们有较多机会在商场或公园等地点逗留,从而增加可能受到伤害的机会。家长们应采取适当安排照顾儿童,确保儿童自身安全。若不幸遇到同类事件,务必尽快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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