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8人判刑 黎智英煽惑他人参与罪成判囚13个月
2021-12-13 14:42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煽惑他人参与、举行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壹传媒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上周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而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均已于开审前悉数认罪,法官胡雅文今午将于区域法院为8人判刑。
刑期如下:
●李卓人煽惑他人参与、举行及明知而参与3罪判囚14个月;
●蔡耀昌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 2 罪判囚12个月;
●黎智英煽惑他人参与1罪判囚13个月;
●梁耀忠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2 罪判囚9个月;
●梁锦威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 2 罪判囚9个月;
●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 2 罪判囚12个月;
●胡志伟明知而参与1罪判囚4个月2星期;
●何桂蓝明知而参与1罪判囚6个月。
李卓人、黎智英、胡志伟、蔡耀昌及梁耀忠早前已因「818」、「831」、「10.1」、「10.20」及「7.1」5案判囚, 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李卓人和黎智英本案刑期与前述案件同期执行。
●李卓人4案共囚20个月;
●黎智英4案共囚20个月;
●蔡耀昌2案共囚12个月;
●梁耀忠2案共囚9个月。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4:42
更新时间: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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