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黄伞衫入庭被拒 男子涉伤保安被捕

2021-12-09 05:30

穿黄雨伞图样黑色衞衣男子,由警员带走。
穿黄雨伞图样黑色衞衣男子,由警员带走。

  (星岛日报报道)高等法院三楼一庭昨处理一宗示威案上诉期间,一名五十一岁男子身穿印有黄雨伞图样黑色衞衣欲入庭旁听时,保安称︰「着呢类型衫嘅人唔入得法庭」,该男子不予理会直冲入庭,导致聆讯一度中断,现场保安其后明言出于法官指令,再次拒绝该男子进入。事件中一名女保安因拦截正在推开木门的男子时,右手手肘被撞伤,及后须送院治理。法官最终将事件交由警方处理,警员到场调查后,以普通袭击罪将男子拘捕。司法机构回应查询指,一般而言,进入法院的人士需衣著整齐合宜,主审法官有权为旁听者的衣著、展示物品、行为举止作出特定指示。

  涉案苏姓男子事后于庭外陈述事件称,他本来身穿其他衣服在庭听审,但得悉保安声称出于法官命令,阻止其他身穿印有黄雨伞图样上衣的旁听人士进入法庭。苏质疑保安人员「揸住鸡毛当令箭」,遂换上同类型衞衣尝试入庭,以核实是否法官命令。穿西装的保安人员于庭外向苏称︰「着呢类型衫嘅人唔入得法庭」,「如果系着呢件衫,法官请你离开」,并用身躯阻挡苏,期间有身体接触。苏最终冲入法庭,要求法官李运腾厘清此是否其指令,李官随即宣布休庭。

  司法机构回应查询指一般而言,进入法院的人士需衣著整齐合宜,主审法官有权为免影响执行司法工作的不同事宜,为旁听者的衣著、展示物品、行为举止作出特定指示,若有人造成干扰或混乱,或会被有关人员向警方或有关当局举报,并被指令离开法院大楼。

  案件编号:裁判法院上诉三四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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