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猫埋墙致多处受伤 富二代虐待罪成还柙
2021-12-09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声称「富二代」、有「几个亿生意」、任职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的二十七岁内地男子,去年因不满猫只小便地方不当,而把仅四个月大的小猫掟至墙壁,令其身体多处受伤,暂委裁判官朱文瀚昨于东区法院裁决时指,涉案闭路电视片段中显示被告向兽医承认猫儿伤势是「我打的」,又用手做出投掷物件及掌掴的动作示范,判断他并非开玩笑,而是「以笑遮丑」,掩饰自己曾打猫的事实,故毫不犹豫地裁定残酷对待动物罪罪名成立。朱官强调被告曾招认「打咗二十几次」,明言判监无可避免。下令被告还柙至本月二十二日,以待索取被告背景报告始判刑。
操普通话的二十七岁被告兰天琪,被控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香港违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令猫儿蒙受不必要的痛苦。涉案诊所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在回应护士及兽医询问时笑着回应,指自己因猫儿于不当的地方如厕,而将猫儿「掟」至墙上,并猛烈挥动手部示范。事后它有连续地眨眼、左右瞳孔大小不一、肩颈肿胀等伤势。
朱官裁决时表示,法庭接纳全部证人的供词,尤其负责诊断猫儿伤势的医生吉川佳纯和诊所护士,认为他们实话实说,没有隐瞒。况且被告若真如辩方所说,是「有身分、有地位」的人,更不可能会随便开出这种玩笑,亦不认为有人会因而被逗笑。
被告在自辩及录影会面中指,他在带猫儿看诊时,感觉诊所职员表现不耐烦,病历卡很粗糙,显示他们无意关心猫儿。惟朱官指出,二人不但有追问伤势,亦带它作进一步诊断,没有丝毫不尊重被告的意味。况且被告不满安排,却没有即时提出,又让二人继续诊断,做法令人费解。综合以上分析,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但鉴于本案性质严重,猫儿伤势不轻,法庭不会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
辩方求情陈词指,猫儿除本案的一次性事件外,在「任何场景都是舒适」,亦有宽敞的居住空间,冀以罚款了事,但朱官表明不接纳其说法,亦认为猫儿住在舒适环境,不等于被告平日善待它。
涉案受伤幼猫暂由爱护动物协会照顾,现已完全康复。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〇五四─—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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