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举|白韫六:选民据自由意志不投票或投白票等 一律无刑事责任

2021-12-04 11:43

廉政专员白韫六(小图)表示,若选民投票时因自由意志而不投票、投白票或投废票,一律不会有刑事责任。资料图片
廉政专员白韫六(小图)表示,若选民投票时因自由意志而不投票、投白票或投废票,一律不会有刑事责任。资料图片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本月19日举行。廉政专员白韫六表示,截至上月底,已接获9宗关于有人公开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的投诉,部分涉及在社交媒体公开宣传相关讯息。不过他澄清,《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只规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若选民投票时因自由意志而不投票、投白票或投废票,一律不会有刑事责任。

白韫六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是次为完善选举制度后最大规模的一场选举,立法会竞选工作展开初期,廉署一直有监察网上平台有否涉嫌违法的帖文,并去信相关网站移除违法帖文,部分网站有作出配合;廉署正研究其他未有移除帖文的网站,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白韫六强调,若有身在香港以外的人士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亦属违法,廉署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当他们回港后便会作拘捕及起诉,而转载有关讯息,亦有机会违法。

另外,白韫六称,153名选举候选人中,有不少属首次参选,廉署6月起开始展开宣传教育工作,提醒他们注意一些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包括处理选举经费、选举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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