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惠彬涉发布刀具照图刑恐表证成立 自辩称「当时想自残」

2021-12-03 17:18

被告何惠彬。
被告何惠彬。

前元朗区区议员何惠彬涉去年在Facebook发布贴文,指接获街坊投诉天水围天耀邨有人聚赌,他欲在3月23日扫场,贴文附上一张刀具相片。何事后被控企图刑事恐吓罪,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被告自辩指,耀逸楼楼下非法聚赌问题严重,他和屋邨办事处曾多次报案亦未有警员到场处理,故以劝喻方式阻止聚赌的街坊。他解释贴文的刀具相是源于案发前街坊致电他指想亲自赶走聚赌的老人家,他有感作为区议员夹在街坊之间很大压力,发文时想自残用刀拮手。而他文中指「棍棒刀锯我都有」是呼应来电的街坊,虽然拥有用具但强调没打算用,亦非威吓聚赌街坊。控辩双方将于12月21日作结案陈词,被告续准保释。

裁判官施祖尧在开审前查问控罪基础时,控方指涉案贴文涉刑事恐吓行为,但因没有目标受害人看到贴文,故改控企图刑事恐吓。裁判官施祖尧质疑若罪行已完成,「发生咗仲告企图?」,控方最终仍决定维持原有控罪。

控方质疑贴文亦写道「未谂好带乜,棍棒刀锯我都有」被告指案发前有街坊致电他,称想用扫把赶走聚赌的老人家,他表示自己思维较跳跃,故藉贴文回应,强调不想伤害聚赌的街坊。他指自己也有棍棒刀锯但不会使用。被告又不同意贴文的刀具会使人受惊,指刀是用作切金菇的煮食用具,上传图片只是向自己发泄,不认为会吓到别人。

被告指警察公共关系科在扫场前曾联络他有关活动详情,他在3月23日与一名警司到耀逸楼楼下的休憩处附近会面,当时刚好有军装驱赶聚赌街坊。

施官指何当时是区议员,贴文是公开,很大机会有人看到,何的行为「一系就构成刑恐,一系就无构成刑恐,点会返转头告企图(刑恐)」控方两度徵询律政司意见后,指将维持原有控罪,被告案发日发布的贴文企图恐吓贴文所指扫场地点的非法聚赌人士。辩方表示抗辩方向为被告发布的贴文字眼不涉企图刑事恐吓。施官指公众可阅览涉案贴文,裁定表证成立。

被告自辩时指,去年2月起天耀邨耀逸楼楼下有街坊聚赌,他曾与屋邨办事处经理到场劝喻,街坊一度称「听彬仔话收嘢走」,惟一两小时后又回原地聚赌。他指报案后警方从未到场执法。

涉案贴文写道「拮唔落手,手心手背都系肉」,他解释不会拮自己的手,同时比喻处理聚赌问题影响到聚赌街坊和受滋扰的街坊,故说手背手心都是肉。

控方质疑贴文亦写道「未谂好带乜,棍棒刀锯我都有」被告指案发前街坊致电他指想用扫把赶走聚赌的老人家,被告指他是在贴文是回应该街坊,指出自己也有棍棒刀锯这些用具但不会使用。

31岁被告何惠彬被控于2020年3月21日,在香港企图威胁他人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他人受惊。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4:52
更新时间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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