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何惠彬社交平台文字令人感害怕 足以构成企图刑恐

2021-07-14 15:10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欧阳德。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欧阳德。

警方今日上午在天水围以涉嫌「企图刑事恐吓」拘捕元朗区议员何惠彬。他曾于去年3月在社交媒体上传一张军刀图片,声称同月23日会到天水围天耀邨耀逸楼「扫场」,赶绝街头赌博。警方指,接获报案指何惠彬的文字讯息令人感到害怕,故此足以构成「企图刑事恐吓」罪。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欧阳德指,警方于去年3月22日接获一名市民投诉,声称发现31岁的何惠彬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讯息令人感到担忧及恐惧。警方随即翻查何惠彬的社交平台,发现他在去年3月21日发布了一则文字讯息。

文字讯息提及,何惠彬曾经收到街坊投诉,在天水围公共屋邨内有人聚集玩啤牌,造成滋扰。何惠彬在帖文中表示,打算在同月23日约下午1时进行「扫场」行动,并声称持有「棍棒刀锯」等武器。何惠彬同时上载一张已开封的刀具图片。

元朗警区经深入调查及牵两次徵询律政司意见后,确定现有证据足以落案起诉何惠彬「企图刑事恐吓」罪。案件交由元朗警区重案组第三队跟进。警方于今日上午约7时,持法庭搜查令突击搜查被捕人士位于天水围的的寓所,警方同场拘捕何惠彬,并检获电脑及一把刀具。刀具与何惠彬在社交平台上上载的相片十分相似。警方其后亦到被捕人位于天水围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惟无发现。

何惠彬现正被警方扣留调查。警方完成调查后,会正式落案起诉他一项「企图刑事恐吓」罪,并会给予被捕人法庭担保,指示被捕人于2021年7月22日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的言论自由,惟当言论触及法律底线时,警方必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追究到底。警方提醒,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警方于寓所内检获电脑及一把刀具。
警方于寓所内检获电脑及一把刀具。
警方指,刀具与何惠彬在社交平台上上载的相片十分相似。
警方指,刀具与何惠彬在社交平台上上载的相片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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