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找换店千万元劫案 3男否认抢劫罪开审

2021-11-29 17:29

多名南亚及本地男子2018年涉嫌于尖沙嘴行劫伤人,以玻璃樽施袭,劫去找换店客人兑换的1000万港元,失款至今未被起回。其中2名巴基斯坦裔男子及1名本地青年否认1项抢劫罪,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预计为期20日。控方开案陈词指客人搬运现金上车之际,被人从后用玻璃樽袭击头部,随即被抢去两箱现金,其中6人已认罪候判,而本案3名被告亦知情并扮演重要角色。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2名贸易公司职员于2018年8月8日晚上7时许,在邻近远东大厦找换店兑换1000万港元,用两个行李箱运走,打算驾驶私家车离开。私家车司机协助职员搬运现金之际,突然被人从后用玻璃樽袭击头部,马上流血倒地,2名职员亦落荒而逃,肇事者随即抢去两个行李箱,登上接应私家车离去。司机遇袭后送院治理,而抢劫过程为时少于1分钟。警方事后翻查有关闭路电视片段,先后拘捕多人,其中6人早前被控抢劫罪,已认罪候判。而本案3名被告均承认事发时在现场和曾向他人施袭,惟皆表示不清楚会发生抢劫案,只愿意承认普通袭击罪。控方认为3名被告知情并扮演重要角色,拒绝3人承认袭击罪。

3名被告依次为20岁的文雅法、17岁的NABEEL及年约20岁的郭政乐,同被控于2018年8月8日,在中间道远东大厦外抢劫谢立峰及陈进波,劫去1000万港元现金。其中首次被告均为巴基斯坦裔男子,持香港身分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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