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擅离检疫酒店 罪成判囚2周缓刑
2021-11-24 18:26
衞生署表示,一名37岁女子因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2周,缓刑18个月。
案情指,涉案女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天。但在检疫令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今年7月18日两次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法院就两项罪行分别被判处监禁2周,缓刑18个月,同期执行。
截至今天,共有202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周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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