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出生8天离世 母:未获告知「真空吸引术」风险

2021-11-15 16:46

死者母亲翁美容。
死者母亲翁美容。

高龄产妇2016年在联合医院经催生及「真空吸引术」诞下女婴,惟女婴出生后仅8天便离世。死因庭今就事件展开为期7天的研讯,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尧处理,不设陪审团。女婴母亲供称,生产时并未获告知使用「真空吸引术」的风险,坦言「如果知道(后果)咁严重,我都唔会答应。」负责接生的医生则强调,曾向孕妇讲解「真空吸引术」,并在对方同意及配合下助产。

死者詹雪琳于2016年1月30日凌晨,在联合医院经「真空吸引术」下出世,其后因情况紧急,转至深切治疗部。及至2月4日,再转往玛嘉烈医院治疗,延至同月6日离世。

死者母亲翁美容指,她与丈夫2013年在香港结婚后长居内地。2015年4月,当时41岁的翁发现怀孕,同年7月底便开始到香港联合医院进行定期产检,胎儿状况一直良好,预产期为翌年2月。

翁忆述,她于2016年1月28日到医院例行检查时,因血压偏高而留院。翌日早上,翁在医生建议下接受催生,「我自己好紧张,医生讲乜我都顺从佢。」直至同月30日凌晨,翁开始进行自然分娩,但20分钟后仍未成功诞下婴儿,遂要求做剖腹手术。医护则指「你仲有气力讲嘢,不如我试吓帮吓你」,并使用「真空吸盘」助产。翁哽咽表示「如果知道(后果)咁严重,我都唔会答应」,又称医生从未向她讲解「真空吸引术」。

医生4度为翁使用「真空吸盘」助产,女婴在凌晨3时27分出世,由多名医护抢救,其间医生指女婴心跳不正常。翁被送至产后休息室,不久后便被通知女儿需要即时输血,头皮尚有「真空吸盘」痕迹,且送往深切治疗部。女儿2月4日转往玛嘉烈医院治疗肾脏,终在两日后不治。

负责接生的医生陈颂妍供称,翁当日曾要求开刀,因其第二产程过长,惟考虑到剖腹对母婴风险较高,因婴儿位置深入盘腔,开刀或会令其头部骨折,故陈向翁讲解「真空吸盘」的风险。翁表示同意,并配合医护使用「真空吸盘」生产。陈先后3度使用「吸盘」但未能吸出婴儿,之后改由住院妇产专科医生在第4次用「吸盘」拉出女婴。女婴出生后发烧,头部有水肿,但无明显外伤,并由助产士作基本护理。

毕咏雯。
毕咏雯。

陈续指,女婴出生后头部有印,乃使用「真空吸盘」之常见痕迹,但她并无纪录位置。陈又解释,她第3次使用「真空吸盘」时,爲翁剪开会阴伤口,但无法吸出婴儿,故谘询更资深的住院专科医生毕咏雯协助。在研讯主任叶志康提问下,陈同意婴儿帽状腱膜下出血乃「真空吸引术」已知风险,惟并无向明确提及「帽状腱膜下出血」字眼,仅透露婴儿有机会出血。不过她指出,帽状腱膜下出血并不常见,发生机率只有200分之一。

毕咏雯作供指,她当日凌晨3时20分接获通知,翁3次使用「真空吸引术」都未能诞下婴儿,遂赶往产房帮忙,接手陈进行第四次「真空吸引」并拉出婴儿,过程没有特别困难。

毕解释,当时判断胎儿体型不大,母亲阴道位置足够,加上母亲用力时,胎儿头部均有下降,并完全落入盘腔「好低嘅位置」,惟胎心时快时慢,情况不理想。再者,使用「真空吸引术」的产妇,不适宜再用产嵌助产,以免风险过大。考虑上述因素后,最终决定继续沿用最快捷的「真空吸引术」助产,「当时我认为安全,我先继续做。」

针对吸盘放置位置,毕则指应放在前、后脑囟之间,惟吸盘直径达6厘米,而前、后脑囟相距不远,因此摆放位置或会有1至2厘米误差,如非「错得好离谱」不会再重新摆放,因重新摆放或会令婴儿头部水肿,故她当时继续使用陈所摆放之位置。院方近年加入指引,要求医生凡使用过吸盘,必须在婴儿出生后纪录摆放位置。

毕另提到,女婴出生后「未去到样样都好顺,唔系样样嘢都满分」,呼吸困难及发烧,故助产士很快就要求儿科医生到场。研讯主任追问,以翁情况是否可以一早叫儿科医生到产房候命?毕则回应指,一般来说,胎儿心跳慢或早产等情况才会预先叫儿科医生,但院方事后亦将助产3次仍然未能成功分娩纳入上述情况,如婴儿出生后遇到危险,都能获即时急救。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349
更新时间: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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