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当被清走及无理驱赶 11露宿者索偿指仅获3分钟收拾想搵返公正

2021-11-09 17:12

申索人代表: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吴卫东。资料图片
申索人代表: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吴卫东。资料图片

前年冬至前夕,防暴警员在通州街公园进行灭罪扫荡行动,驱赶公园内的露宿者,而康文署同时安排清洁工疑在无事先通知下清走露宿者的家当。涉事11名露宿者指控警方及康文署无理驱赶,及擅自弃掉其财物,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索偿。案件今开审,其中一名申索人供称「想搵返个公正,唔系攞钱」。惟审裁官林希维闻言反驳「我哋呢个法庭喺讲钱,小额钱债审裁处嘛。」当日带队行动的督察否认仅给予露宿者3分钟收拾物品,称「期望可以畀到合理所需时间。」

11名申索人为谢锦洪、邓贵华、熊达富、赵金兴、刘嘉曦 、周雄光 、陈大发、吴随有、阮少碧、陈志荣、陈志坚,索偿2000至13290港元不等。其中谢锦洪、邓贵华因缺席聆讯而被剔除申索。另熊达富目前正住院;陈志坚则据称于早几日被捕,二人同样暂未能出庭作供,但均已委托社工代表应讯。被告人则为律政司司长。

众申索人索偿的物品包括衣物、综援金、床褥、轮椅等,当中有人报称遗失价值共逾3000元的外套及裤子、21罐午餐肉等。

其中8名申索人先后出庭作供,大部分人均称当日警方只给予露宿者3分钟收拾个人物品,但之后已不准他们接近家当。随后,警方更指示康文署职员将所有物品倒入十多个大垃圾车,再将垃圾桶推至壁球场附近空地丢弃。部分申索人当时不在场,同日傍晚赶到空地及附近垃圾站找寻物品,不过发现物品已湿透及发臭,搜索数个垃圾车仍无发现,最终只能放弃。

有露宿者称曾有康文署职员向垃圾车内物品洒水;另有人表示自己无甚财物,「你哋赔唔赔唔紧要,你哋应该要通知我哋要清场,畀我哋执嘢。」

律政司传召当日带队行动的督察吴彦发(音),指当日下午3时40分在公园八角亭劝喻露宿者收拾个人物品,至4时05分开始清场,中间相隔25分钟。随后,康文署职员将无人认领的物品放入垃圾车,其间没有看见有人向垃圾车洒水,且不曾听到有人劝阻职员扔掉物品。

吴续指,曾有一名露宿者要求更多时间收拾物品,当时尚未开始清场,警方亦有应允。他不同意申索方称警方仅给予露宿者3分钟收拾物品,另否认曾拦截露宿者返回公园,或在该处进行封锁。警方5时30分完成工作便离开,而康文署共捡取12车无人认领的物品。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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