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籍工程主管控礼顿歧视 上司不认为叫「鬼佬」有贬义称未接获投诉
2021-11-08 17:25
礼顿前爆破工程主管2017年不满因其外籍身分被称「鬼佬」,又认为因不谙中文,被有意无意排挤在工程相关会议外,向上司反映情况后更遭解雇,于是透过私人律师入禀区域法院,控告礼顿违反《种族歧视条例》,要求礼顿就其行为作出声明及道歉,承诺不会再作出类似行为,及赔偿情感伤害20万及原告自2017年2月被解雇计起的收入损失。前爆破工程主管今早于区域法院作供指在自己休假期间,全不知情情况下召开了内部会议,同时否认种族歧视情况纯属猜测无中生有,并认为自己遭解雇受不谙中文一事影响。
原告为Haden, Francis William,被告为礼顿建筑(亚洲)有限公司。原告指自己案发时被指派为将军澳蓝田隧道工程的爆破工程主管,自己在2017年1月28日至翌月12日告假,复工后发现爆破组在自己2月9日休假期间,全不知情情况下召开内部会议,上司更指派原告下属负责会议,处理爆破事项,绕过了原告,连相关电邮也未有收到。原告认为相关事务属自己首要责任,应当知悉。盘问下被告方质疑既然会议在原告休假期间进行,相关事务亦已完成,何须电邮通知原告,原告回应指因自己须负责准备相关文件。
被告方认为相关事务既已完成,下属受指派负责事务,有需要协助时,原告明明知道答案也不提供协助,辩称因对方从未主动问到,最终反而直接向管理层投诉。被告批评原告行为不负责任,缺乏基础去抨击被告,原告否认。原告同时否认种族歧视情况纯属猜测无中生有,并认为自己遭解雇受不谙中文一事影响。
原告黎姓直属上司下午作供指自己当年1月中方入职涉案地盘,既临近农历新年又要熟悉环境,原告月尾亦已告假,故「冇乜接触」对方,仅曾在地盘周会中见面。黎解释地盘要维持正常运作,顾问公司亦有追问进度,故没有等待原告复工便召开内部会议了解爆破工作报告进度,并认为原告下属同为爆破组组员,因此相信组员知道进度。原告方引述合约条款指相关爆破工作报告由原告负责,故应由原告负责指派工作,黎同意说法,惟认为不应以狭义解释合约。原告方又质疑如原告未获知会报告进度,原告不应为爆破安全及质素负上全责,黎不同意,认为原告最后仍然须阅读同意并签署报告,交予政府相关部门。黎提到原告遭解雇时没有人通知自己,仅事后从同事间耳闻得知。
黎表示不记得可有在工作环境中听到「鬼佬」称呼,认为「鬼佬」一词为「惯用、好常用口语」,自己亦会使用,曾与不少外国人合作也如此称呼,不认为有贬义,「好少用『外国人』称呼外国人咁兀突」,亦指不应该认为「鬼佬」一词会造成华洋区隔。黎补充原告从未曾向自己反对「鬼佬」称呼、认为奇怪或不尊重,亦不清楚对方有否曾向公司管理层投诉。案件明天续审。
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23
更新时间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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