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认为终院裁决将控罪元素还原基本步
2021-11-04 18:44
终审法院裁定,「共同犯罪计划」不适用于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前法政汇思召集人、大律师吴宗銮认为,终审法院的裁决公道,将控罪元素还原基本步。控方必须蒐集足够证据,证明涉案人士在非法集结及暴动案中扮演教唆、串谋等角色。不能单凭被告身处现场,就认定他支持或鼓励犯罪行为。
吴宗銮指,过去2年的案件当中控方律政司似乎给予感觉,就单纯凭参与、参与本身在现场出现,这样足以成为一种鼓励或支持。
吴宗銮认为,若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载犯罪者离开,不足以构成协助元素。吴宗銮举例,例如有一个「家长车」协助、去帮助,于街上见到有个人,他需要坐顺风车,但司机是完全不知道,亦无任何理由应该要知道这个人曾经干犯刑事罪行。如果完全没有这个知识下,司机提供某程度上的协助,这应该不会堕入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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