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罪成判囚18天 随即上诉获准保释
2021-11-04 16:40
杨明(原名林明乐)被控不小心驾驶等罪的案件,今日下午2:30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判刑。裁判官考虑过辩方律师的陈词以及求情后,判杨明18天监禁,停牌2年以及罚款3千。女友庄思明闻判后哭成泪人。
不过,杨明随即申请上诉,等候上诉期间准保释,获裁判官批准以3万元现金担保。
杨明去年8月于半山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其后涉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捕。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供化验、不小心驾驶及车辆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项罪名。早前他已承认了不小心驾驶等两罪,另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则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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