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案今午宣判 神情凝重未有回答问题
2021-11-04 15:00
TVB艺人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于半山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早前「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化验」罪名不成立,而「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则维持原判,并定于今日(11月4日)在东区法院作判决。
东区法院门外拉起采访区,现场约十多名警员维持秩序,而记者约有30多人守候杨明到场。杨明与女友庄思明乘坐七人车于2时2分抵达,穿上深色西装的杨明与女友手拖手步向法院,但难掩凝重的表情,被问到心情如何及可担心坐监?杨明只挥手示意未有回应,随即步入法院大楼。
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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