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2死2伤车祸|货车司机改判3项不小心驾驶罪成 还押至本周五判刑
2021-08-23 16:14
去年情人节,一辆载客的士在沙田源禾路与火炭路交界与一辆冻柜货车相撞,造成2死2伤。男的士司机及女乘客送院后不治,其中女死者为商台DJ薛晋宁(阿柠)前女友。肇事货车司机早前否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等3罪,但就承认不小心驾驶罪。经审讯后,沈小民法官今在区域法院指,被告超速与意外的相关性不大,形容事件纯属不幸车祸,「双方在错误时间在错误的地方」,终判被告危险驾驶导致导致他人死亡等3罪脱,改判3项不小心驾驶罪成,还押至8月27日上午判刑。
沈官裁决时指,被告驾驶的货车驶过路口时,交通灯为黄灯,直至与冲红灯的士相撞一刻仍未转灯。而案发路面一点都不繁忙,涉事货车过于接近路口,转灯时突然刹车或会导致车辆停泊在路中央,被告做法或只是避免意外行驶,故其唯一惹人非议的是超速驾驶。
沈官直指事件造成2死2伤的情况令人惋惜及悲伤,惟就客观情况而言,被告超速与相撞无太大相关性。因案发地点有多条行车线,路面宽阔,车辆流量稀少近乎零,货车前后左右均无车辆行驶,被告超速的危险性相对较低。此外,专家证人亦在盘问下同意,即使被告有按路面的最高限制车速行驶,仍可能无法避免意外发生,因每个人刹车反应因人而异。
沈官续指,被告驾车驶进路口时交通流量低且前方没有车辆,注意力自然会聚集在交通灯上,不会刻意留意其他地方有否车冲出。加上专家证人按行车纪录判断货车与的士前一刻的车速降低,因此被告最后仅超速11公里,并在车灯容许的情况下超越路口。不过沈官认为超速始终不对,就算被告行为并非危险驾驶,亦能构成不小心驾驶,终裁定被告开审前承认的3项不小心驾驶罪罪名成立。
辩方在庭上确认,被告过去多次违反交通条例,包括1次危险驾驶、2次不小心驾驶以及21次超速纪录。沈官明言考虑判监,又提醒不小心驾驶的最高刑罚为监禁半年。
肇事货车司机黄俊贤(33岁)被控于2020年2月14日在沙田火炭路与源禾路交界危险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引致的士司机金俊廷及女乘客梁铭汶死亡;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点,危险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引致男乘客陈颖杰身体受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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