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黄锦星指第二个焚化炉是必然
2021-10-25 06:19
立法会通过垃圾徵费条例,将展开十八个月准备期。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坦言,厨馀厂的处理容量有限,无可能在徵费前全面在港推行厨馀回收,但会逐步试行,下月开始在杏花邨大规模进行厨馀回收先导计画。他指,全球大城市的厨馀回收量亦只有约一半,始终要有转废为能设施,因此本港兴建第二个垃圾焚化炉是「必然的事」,但选址是否屯门,他说「未决定」,本港整体规画已有大转变,因此要审时度势去检视。
垃圾徵费仍未有确实的实施日期,要待完成十八个月准备期,并视乎经济状况再决定。黄锦星说,待明年新一届立法会,会加紧同立法会议员跨党派去沟通,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现时要就垃圾专用胶袋的设计及防伪、生产及零售层面作最后定案,同时要同物管公司沟通,制定行业守则。此外,亦要加强回收配套设施,其中在湾仔及西贡本周将有「绿在区区」开幕,而回收便利点亦再加设多十个,他认为垃圾徵费可推动市民及回收界减少胡乱弃置回收物。
必做第二个垃圾焚化炉
现时厨馀回收步伐缓慢,当局只集中协助回收工商厨馀,黄锦星说,将会在屋苑推行厨馀回收先导计画,下月将在杏花邨试行,亦有其他屋邨有智能回收设施接收厨馀。他指,比起外国可将厨馀做堆肥相对容易,本港倾向做转废为能,但O Park 1每日只处理二百公吨厨馀,而大埔污泥厨馀共厌氧设施就每日处理五十公吨,而本港长远目标每日回收约一千多吨,「始终有些收不晒的。」
他指,日韩推行垃圾收费初期都是零厨馀回收,温哥华亦是近年才开始回收,大城市回收厨馀量只约一半,因此要有垃圾焚化炉,本港除了石鼓洲焚化炉,「第二个是必然的事」,但市民亦要惜食源头减废。他又指环境局接手三千个食环署垃圾站,将可在大站加设回收暂存设施,方便市民。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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