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会公布7名有效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
2021-10-22 11:53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今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7名获其裁定登记为有效的选举委员会当然委员的姓名。
选委会7名当然选委由于担任有关指明职位的人员有变动,需重新提交登记申请,最终获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裁定有效。
7名被裁定登记有效的选委包括:
●教育界龚广培
●医学及卫生服务界蔡永忠、沈明达和梁永铿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陈志球
●工程界张志刚和林健荣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附表第5J条,担任条例下指明职位的人士可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是次获资审会裁定有效的7个选委会当然委员登记,是由于担任有关指明职位的人员变动,而由新任有关指明职位的人士重新提交当然委员的登记申请。
涉及的7个指明职位包括:
●由天主教香港教区指明的职位(教育界界别分组)
●辅助医疗管理局主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
●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主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
●医疗辅助队总监(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
●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主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界别分组)
●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主席(工程界界别分组)
●建造商委员会主席(工程界界别分组)
根据《条例》附表第5J(3)条,如指明人士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例如该指明人士身兼多于一个指明职位,或该指明人士属政府的首长级人员),他/她可指定由在相关团体(就该指明职位而言)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
在上述的7个指明职位中,卫生署署长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主席及医疗辅助队总监;而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则为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主席、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主席及建造商委员会主席。由于卫生署署长及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他们已分别指定由在相关团体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
资审会由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担任主席,并由3名官守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及3名非官守成员(梁爱诗、范徐丽泰及刘遵义)组成。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包括选委会的当然委员)的资格,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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