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员携金属棒判囚7个月 18岁女生管有胡椒喷剂及喷漆押下月判刑
2021-10-19 17:06
前年10月31日有市民在深水埗聚集,两名男女被控无牌管有枪械等3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娴指男被告案发时手持金属棒展示于公众前,显示他已准备使用。而该棒有一定长度及重量,击中某些部位可造成致命伤害。案情严重,求情无减刑因素,终就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判囚7个月。香官听毕女被告代表律师求情,将判刑押后至11月2日,期间为她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强调仍会考虑判监,被告续还押。
女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女被告早前否认有意图用喷漆以涂鸦及损坏财产,今于判刑前坦承喷漆是用于示威中,展示她有悔意,望法庭接纳,又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指,被告曾因不适应中学生活及与家人关系欠佳而导致纪律「稍有脱轨」,但案发以来两年间已明白自己的错误,在转校和社工辅导下纪律已有所改善,家庭关系比往日好。望法庭接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或教导所。
辩方续指被告的胡椒喷剂是与锁匙一同串起,她无意在示威中独立使用喷剂。辩方又引用英国就管有胡椒喷剂的判刑指引,指被告仅管有喷剂而无意图使用,喷剂亦较其他枪械的杀伤力低,罪责性非最高。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在判刑前展示悔意,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
香官听毕求情指案件性质严重,判禁闭式刑罚恰当,但考虑到求情理由同意押后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她重申仍有监禁可能。
男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2019年毕业时正值社运开始,与父亲政见有分歧,令本来疏离的父子关系随社运变差。被告父母在他被捕后非常痛心,今日有到庭支持他。被告希望服刑后照顾听力转差的父亲和母亲,望法庭轻判。辩方呈上被告的亲笔信,信中指他深感懊悔,惟香官质疑被告「睇唔到懊悔啲乜、冲动乜」,直言被告是「口舌上后悔」,实际上看不到他后悔。辩方后解释被告不应冲动上街。香官考虑完求情及案例后,终判被告囚7个月。
被告为现年18岁的学生邓芯莹及26岁水泵维修员蔡沛霖。邓被控于前年10月31日在深水埗汝州街与黄竹街交界无牌管有枪械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即1枝胡椒喷剂及1支喷漆。蔡则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同日于深水埗黄竹街和汝州街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枝金属棒。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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