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首用公权力收回渔塘湿地 学者指收回作规划及保育是好事
2021-10-19 10:13
《施政报告》提出打造「北部都会区」,涉及包括渔塘地带的3个湿地保育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表示,会首次运用公权力,以土地收回条例收回这些地方。身兼城规会委员、城大建筑科技学部高级讲师潘永祥表示,现时若要将渔塘改作其他用途,需向政府特别申请,手续繁复,因此很多土地拥有人宁愿维持作渔塘或任其荒废,也不申请发展。他认为,由政府收回渔塘作整体规划及保育是好事。
潘永祥在电台节目表示,由于渔塘难作其他发展,要视乎拥有人如何处理,但不发展不代表有保育,不少渔塘已荒废,杂草丛生及有蚊患,对生态或附近居民造成滋扰,认为如果由政府收回作整体规划及保育是好事。
对于坊间质疑相关做法是「保育为名,发展为实」,潘永祥说,如要改变规划用途,需安排公听会并提出理据,并由城规会拍板。他指,如果只为发展而没有保育,获城规会通过的机会很微。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出席同一节目时说,政府主动承担保育责任是正确做法,又同意政府用收地方式进行保育。他说,政府过往亦有投放资源在湿地保育工作方面,包括邀请团体与私人业权人制定保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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