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纶同意可检视保护海港条例 指现行工程无受影响

2021-09-28 15:32

黄伟纶表示,现阶段看不到政府未来会有需要在维港填海,以支持地产发展或卖地之用。
黄伟纶表示,现阶段看不到政府未来会有需要在维港填海,以支持地产发展或卖地之用。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提出私人条例草案,建议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冀增加填海造地范围,兴建基础建设。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政府同意日后有空间检视相关条例,但在现行法例下,当局仍能展开有公共利益的工程,包括兴建东廊行人板道。

麦美娟提私人条例草案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建议设立「中央海港范围」,东面以北角为界,西面以西隧为界,并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在「中央海港范围」以外的维港,基于公共用途而填海。她在会上强调,修例目的是为法例「拆墙松绑」,令政府在进行利民的海滨工程时更具弹性,非等于容许政府任意填海。

黄伟纶表示,现阶段看不到政府未来会有需要在维港填海,以支持地产发展或卖地之用。他又指,政府同意日后有空间检视《保护海港条例》,但强调在现行法例下,当局仍然能够展开有公共利益的工程,包括兴建东廊行人板道及横跨观塘避风塘的行人、单车天桥。

会上多名议员赞成修例,叶刘淑仪质疑《保护海港条例》是基于政治目的立法,实施至今令政府不少工程受影响,包括延期及拉高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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