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国队长涉煽动分裂国家 控方指被告共20次港九宣扬港独

2021-09-28 13:23

被告马俊文(小图)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资料图片
被告马俊文(小图)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资料图片

「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去年疑于20宗事件中高叫示威口号包括「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民族自强」等,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案件今日开审,预计审期5天,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主理。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去年在政府总部外、中区警署外及多个商场共20次事件中,带领市民叫喊「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等口号,屡次清楚表示诉求为香港独立,宣扬独立意志,酝酿下一场时代革命的来临,藉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案件下午续审。

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伍淑娟交代将播放十多条片段举证,合共约长20多分钟,并传召2名警员作供辅助,2人分别为其中2宗事件的在场督察及负责拘捕的警员。蔡维邦交代控方打算呈上被告去年8月参与金钟太古广场「梁凌杰祈祷悼念会」被票控违反限聚令时,审讯期间所作之证供誊本,辩方将争议该证供属庭外招认,不可呈堂。蔡维邦又提到控方将呈上名为马俊文的Facebook帖文,辩方亦会争议控方无法证明帖文出自马俊文。伍淑娟回应指证供可证明被告到场原因目的,与案相关。陈官反问指「有19个事件喎」,认为使用另一审讯中的证供值得商榷,有19宗事件证明1条罪行,反问控方可否平衡双方利益。陈官听毕双方陈词后,基于对被告可能不利,拒绝控方举证时引用相关证供。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共20次在全港各处公众地方包括政府总部外、中区警署外、金钟太古广场、元朗形点I、将军澳Popcorn、旺角荷李活商业中心、朗豪坊、沙田新城市广场、中环IFC、圣约翰大厦及遮打花园,重覆高叫和带领市民叫喊「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民族自强 香港独立」、「香港人建国」、「全民勇武 武装起义」,展示印有「民族自强 ONE Nation ONE Hong Kong 香港独立」字眼纸张。被告屡次清楚表示诉求为香港独立,认为《国安法》只是装饰,呼吁公众特别是在大中小学间讨论香港独立,在每个月8、15、21、22及31日聚集呼喊口号宣扬独立意志,酝酿下一场时代革命的来临。

被告又多次明言「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光复香港」意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夺回香港主权,「时代革命」则为一场实现香港独立的革命,呼吁公众准备斗争,不断公开宣扬香港独立,藉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被告每每在活动前于Facebook及Telegram帐户「61万人唔惊拉Channel」呼吁群众出席,又希望香港人不怕被捕,勇敢去践踏法律底线,访问时屡称叫喊口号表达诉求属言论自由。20次事件中被告先后6次被捕,多次事件发生于被捕前及获准保释后。

30岁被告马俊文被控在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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