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46岁女警 涉向2案报案人及被捕者索逾百万贷款

2021-09-24 14:32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该名女警。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该名女警。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女警,控告她涉嫌未经许可向一名盗窃案报案人索取贷款共逾100万元,并接受一宗打斗案被捕人所提供的贷款6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个案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女警3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的控罪。
  
46岁的区嘉曼被控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她10月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派驻东区警区一个刑事调查队。她于2019年11月获指派处理一宗涉及一间食肆的盗窃案。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1月8日及3月16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向上述盗窃案的报案人分别索取贷款100万元及3万元。
  
馀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5月11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接受一名打斗案被捕人所提供的贷款6万元。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盗窃案报案人拒绝被告索取贷款的要求,而被告接受打斗案被捕人贷款时,有关案件已经结案。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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