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逾亿 被判无期徒刑
2021-09-23 21:50
贵州茅台集团前董事长袁仁国今日被贵阳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今年65岁的袁国仁于1994年至2018年,茅台酒厂副厂长、茅台集团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拆合1.129亿馀元人民币(下同,约1.36亿港元)。
贵阳中院认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受贿2,050万元人民币(约2,467万港元)未遂,其后也如实招供,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加上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反贪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曾披露,袁仁国在茅台集团工作40多年,随着职务的提升,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谋取巨额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凭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馀元(约2.76亿港元)。
据悉,一大批经销商、供应商千方百计和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大搞利益输送,袁仁国办公室外的走廊,曾经每天门庭若市。有经销商为了讨好他,更送礼赠一个5公斤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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