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邹幸彤覆核2案保释及申放宽报道限制全遭拒
2021-09-15 17:16
支联会疑因拒绝按国安处要求递交资料,成员日前被警方上门拘捕,分2案起诉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以及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及4名常委另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邹幸彤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覆核2案保释,申请均遭《国安法》指定法官暨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并保留8天覆核权,押后至下周五下午再讯。邹幸彤同时向法庭申请放宽保释法律程序报道限制(《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第9P条〈对报道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罗官听毕双方陈词后终拒绝放宽传媒报道限制。
首案4名被告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64岁工会干事李卓人、69岁律师何俊仁及36岁律师邹幸彤,同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次案5名被告为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常委53岁无业邓岳君、36岁葵青区议员梁锦威、57岁货车司机陈多伟及72岁退休人士徐汉光,同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于2021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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