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德昌因心脏及手腕不适未完成社服令 获准延长限期12个月 

2021-09-09 13:02

卢德昌就参与非法集结罪前年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卢德昌就参与非法集结罪前年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以及当时大专学界关注组的成员卢德昌等7人于16年11月,参与「反释法游行」后,在中联办外与警方冲突。卢德昌就参与非法集结罪前年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今于西九龙法院进行进度报告。卢今透露由于心脏及右手腕不适,故至今尚未完成服务令。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把限期延长12个月,著卢尽快履行服务令「完咗件事」。

卢德昌今没有律师代表,表示由于手腕不适,不宜进行重覆性动作,另有心脏问题,并已提交医生证明,但他表示希望可继续完成服务令。罗官传召感化主任上庭,主任表示曾收到一份医生纸,罗官指医生纸上并无列明卢无法完成服务令,遂把限期延长12个月,著他尽快完成馀下30多小时服务令。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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