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遵从屋宇署命令验窗 被判罚7000元
2021-08-26 12:05
一名住宅业主因没遵从屋宇署发出的强制验窗令,本月11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7000元。
涉事单位位于宋皇台道一幢12层高及楼龄23年的商住大厦,屋宇署早前根据《建筑物条例》向该单位业主发出通知,要求业主委任合资格人士,就单位窗户进行检验和修葺。由于该名业主没有遵从,遭屋宇署检控,其后被法庭定罪及罚款。
屋宇署发言人指,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法定通知,属严重罪行。署方可根据该条例向业主提出检控,最高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以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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