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署文员不获续约离职日斩伤3同事 判入小榄治疗4个月

2021-08-26 10:41

机电署文员不获续约离职日斩伤3同事,被判入小榄治疗4个月。资料图片
机电署文员不获续约离职日斩伤3同事,被判入小榄治疗4个月。资料图片

机电工程署前合约文员因不获续约,去年8月底离职日于牛头角总部大楼持刀伤人,以菜刀斩伤男同事,另外2名同事制止时亦告受伤,早前承认了1项蓄意伤人、1项伤人及1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早于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接纳精神科报告建议,认为被告案发出于偏狂型精神分裂症病发,故判处医院令,判被告入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治疗4个月,3罪刑期同期执行。

法官胡雅文判刑指本案罪行情节严重,幸好未危及性命或造成永久伤害,引述报告指被告患有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复发,考虑到被告已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还柙1年接受治疗,惟仍仅改善部分病情,故接纳报告建议,判处被告4个月医院令,继续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治疗,稳定精神状态,以便更生,3罪刑期同期执行。
 
38岁被告曹景进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牛头角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7楼意图使蔡栢丰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蔡栢丰、潘凯敏及吴小东,并管有2把剪刀。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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