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入计生法 超生罚款制度成历史
2021-08-21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内地人口与计画生育法(下称「计生法」)昨日完成第二次修订,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现行计生法于二○○二年施行,在二○一五年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进行过一次修改。本次修法主要内容包括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施行了近四十年的超生罚款制度成为历史。
新计生法调整了人口发展目标,将二○一五年版本「控制人口数量」的总体目标修改为,「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此外,部门职能随之转变,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部门,由计画生育的行政部门,变更为衞生健康主管部门。
推动「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落地,新计生法提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同时进一步保障生育期妇女就业合法权利,为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此外,从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著手,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新计生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按照托育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在破除生育制约措施方面,新计生法废除了社会抚养费和相关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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