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私匙舀糖罐命案|遗孀冀透过研讯知道丈夫是死于自然或人为

2021-08-18 16:32

死者遗孀。凌子淇摄
死者遗孀。凌子淇摄

58岁黄文权2015年10月在茶餐厅用膳时,疑因将私羹「舔完」试味后再插落公用糖罐,引起同枱食客不满而发生冲突,黄倒地留院,昏迷几个月后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继续研讯,专家证人、脑神经外科顾问医生指,死者的血管瘤或本身已经存在,但不排除他是在打斗时因外力而形成血管瘤。

脑神经外科顾问医生陈甘棠以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供,指死者左椎动脉的血管瘤位于颅骨底,轻微碰撞或打中头部都有机会伤及血管,无法完全排除外力影响。惟如果血管瘤是创伤造成,血管附近应该会有撕裂的痕迹,与死者的解剖报告不符。不过由于死者昏迷3个月后才验尸,其左椎动脉的撕裂可能已经复原。

陈认为血管瘤也可能于打斗时形成,在死因裁判官黄伟权追问下,陈指出本案所涉的普通「拳头交」诱发血管瘤形成的可能性较低。而超过九成的血管瘤患者均没有病徵,大部分都是血管瘤破裂后才发现,普通脑扫描也无法检查到。加上脑干空间很窄,若该处的血管瘤有轻微撕裂,很容易会压住脑干导致患者短时间内昏迷。另外,血管瘤随时都可以破裂,「锺意爆就爆」,不需要情绪波动引致的血压上升,甚至睡眠期间都可能发生。黄官问血管瘤是否如同「即时炸弹」无法预测,陈则回应「某程度上系」。

食客梁宝钿的代表大律师提到,死者只有右眉骨有外伤,外力理应来自右前方,则与位于后颈的血管瘤位置很远。陈同意,但就指该处仍可能有「对冲」伤势,冲击力在头骨内震荡,形成「打对家」的效应,撞到前额或会令后脑受伤,然而按过往经验,认为此情况很少见到。

代表梁宝钿的蔡兆升大律师下午结案陈词指,陪审团应考虑死者死亡是否与梁的动作有因果关系,即死者是否被杀死。如果陪审团认为死者被杀,则要考虑他是否合法被杀。蔡引述供词强调梁做了一连串防卫动作仍然被死者袭击,最后才还手,陪审团可视他的行为为正当防卫。而法医及医生均倾向认为死者本身已有血管瘤,故陪审团仅需考虑血管瘤是否自然爆裂,即与梁的动作有否关系。死者遗孀则称自己案发当日不在现场,希望透过本研讯知道丈夫是死于自然或人为。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3:15
更新时间16:32

专家证人陈甘棠。凌子淇摄
专家证人陈甘棠。凌子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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