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挑战国安法等同引火自焚 外国官员攻击是「政治凌驾公义」
2021-07-31 18:00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的24岁被告唐英杰,本周二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罪成,被判囚9年。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日表示,任何人尝试挑战《港区国安法》或国家安全底线,相等于引火自焚,将终身后悔。
李家超指,法官判刑时指出,刑期须足够对社会大众造成一般的阻吓性,故此任何人犯法均须负出沉重代价,不应以身试法。
另外,他表示反对外国官员或政客对于《港区国安法》或唐英杰案件审讯作出的政治攻击。李家超强调,处理是次国安法案件时,法庭作出公开审讯,被告人有资深大律师代表作出辩护,法庭亦根据事实及证据作出裁决,并在公开的判决书上作出清晰的解释,实践法治精神。他说,外国官员或政客无理攻击《港区国安法》及批评有关案件属政治操作,形容为「政治凌驾公义」无中生有的批评。
唐英杰案法官接获恐吓来电。李家超指,此宗有违法纪的事情必须追究到底,已要求警队全面调查,必须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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