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工厦车位涉贪 廉署起诉两公司前雇员
2021-07-28 15:06
廉政公署昨日(27日)落案起诉一名地产公司前雇员及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雇员,分别控告2人涉嫌就一幢工业大厦的车位租赁事宜贪污及欺诈。两名被告已获准保释,以待明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徵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分案起诉两名被告。
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星物业管理)于案发时为丰盛工业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工业大厦有超过一百个车位。
该工业大厦一名租客于2018年7月向管理处查询车位租赁事宜。
首宗案件被告万冠宏,64岁,华星物业管理前大厦主管,案发时为丰盛工业中心管理处负责人,被控一项欺诈罪名。
该项控罪指万冠宏涉嫌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向上述租客虚假地表示,获该工业中心一个车位的拥有人授权处理该车位所有租务相关事宜,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有关租客向他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共3万6千元,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该租客蒙受不利。
第二宗案件被告林伟平,68岁,华厦地产有限公司(华厦地产)前销售主任,负责处理丰盛工业中心其他10多个车位的租务,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条。
该项控罪指林伟平涉嫌于2019年8月某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上述租客索取3千元,作为在该工业中心一个车位的租务事宜上对该租客予以优待的诱因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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