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22岁女生涉堵路不服定罪提上诉 官需时考虑择日颁判词

2021-07-28 12:53

上诉人潘凯玲。资料图片
上诉人潘凯玲。资料图片

网民前年11月13日发起「大三罢」,两辆轻型货车在中大附近的沙田科学园路横泊以堵塞交通,22岁女学生被指参与堵路,去年被裁定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成,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现完成24小时社会服务令的女学生不服定罪提出上诉,其代表律师指女学生只是到场协助一名脚部受伤的女子,并没有夥同他人堵路。黄崇厚法官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判词。

22岁上诉人潘凯玲被控于2019年11月13日,在沙田白石角科学园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路上留下垃圾桶、栏杆、巴士站牌,以及两辆轻型货车等,对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险。

上诉方指虽然当日现场有堵路的情况,但没有直接证供指潘曾在路上放置涉案物品,又没有直接证供指潘对堵路的两辆轻型货车有控制权。而潘到场只是搀扶一名脚上有绷带的受伤女子上车休息,法庭在没有证据基础证明潘是否认识该女子时,理应假设潘不认识该女子,如潘认识该女子,搀扶她上车休息休息合情合理,如潘不认识该女子,对陌生人守望相助亦绝不稀奇。而潘带女子上车休息,亦有可能是等待救护车到场,故认为指潘参与堵路的说法并非唯一合理推论,希望法官判潘上诉得直。

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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