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男生藏伸缩棍判入更生中心 求情十分后悔当消防员梦碎
2021-07-22 15:10
前年12月8日民阵申办「国际人权日」游行,18岁中五男学生被搜出一支伸缩棍,早前被裁定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判刑时指,该棍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时指,被告当日携带头盔及防毒面具,更被搜出长65至66厘米的钢制伸缩棍,明显带有目的性,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崔官引述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无刑事纪录,梦想成为消防员,因涉案而梦碎,现时十分后悔;且考虑他的体能不适合进入劳教中心,望判入更生中心,终获接纳。
案发时为中五生的杨天聪,被控于2019年12月8日在大围积富街休憩花园内,无任何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管有一支伸缩棍。律政司一度同意以签行为结案,惟最终撤回并继续检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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