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菜充当本地菜 菜档负责人违《商品说明条例》罚款三千 2021-07-08 17:33 一菜档负责人因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判罚款。资料图片 海关表示,一名菜档负责人因供应及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蔬菜作销售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3,000元。涉案约214斤蔬菜亦被没收。 海关指日前接获举报,指有菜档怀疑出售声称为本地蔬菜的内地进口蔬菜,随即采取行动,于涉案菜档检获一批蔬菜。经调查后,证实有关蔬菜从内地进口,与声称不符。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国泰空中服务员工会举行换届选举 候选内阁立场受质疑 下一篇 入境处一连3日拘12黑工5雇主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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