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认违口罩令不满案件再押后闹主控 官劝勿发脾气「若嚟多转搵自己搞」
2021-06-17 16:53
Food panda外卖员1月初工作时遭警截查,在其银包内搜出示威文宣,并怀疑他偷窃外卖袋将他拘捕。他早前再因去年10月1日铜锣湾示威期间,疑在附近脱下口罩吸烟及拒绝向警员出示身分证被捕,并遭落案起诉「指明期间内,在指明公众地方须佩戴口罩」及「阻碍公职人员」罪。男外卖员今早在东区法院承认违反「口罩令」,但否认阻差办公罪。由于控辩双方暂未就同意案情达成共识,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一度将案件押后,引起外卖员不满大闹主控官「一个案情改几次算咩意思姐」。午后案件再续,主控官终同意删除有关当日有非法集结的案情段落。其后罗官劝被告要理解法庭处理案件的程序,需要耐性等候,「你发脾气,发晦气,到时又嚟多一转,搵自己搞;冷静谂下,冇好处。」
根据传译主任于庭上读出的同意案情,案发当日傍晚6时半,5名警员在怡和街时其见被告将口罩拉至下巴位置,在街边吸烟。警员发出口头警告,被告不予理会,继续吸烟,警员遂向他发出传票。被告随后被捕,在录影会面中声称自己有精神病及反社会障碍,可获豁免「口罩令」。
辩方随即要求控方删除同意案情中一段未读出的段落删除。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亦同意保留该段落没有意义,惟女检控官称需要再索取指示,案件因此押后至下午。据了解,相关段落提及当日有人于网上号召示威游行。被告则认为单纯违反「口罩令」不应与政治扯上关系。
被告今早因案件两度押后而不满,他指「(案情)唔啱我就唔同意啦」,又向主控官表示「连案情都未识打,做咩控方」、「我唔系唔返嚟,我身体不适要睇医生」、「一阵你又押后到两点、三点、四点」。罗官闻言即表示「可能你唔系咁开心,但呢度唔系发脾气嘅地方」,并指会考虑撤销被告担保。被告最终在代表律师的安抚下,同意案件押后至下午的安排。
被告赵康胜(21岁)被控在2020年10月1日,在铜锣湾怡和街一号外没有合理辩解而违反香港法律第599I章第(A)(1)条,即在指名期间内,任何人在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以及在同日同地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警长58861执行公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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