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鸿萍否认意图逃税 两证人指被虚报受雇报税

2021-06-16 16:11

寇鸿萍遭税务局票控11项罪名。
寇鸿萍遭税务局票控11项罪名。

前港姐季军寇鸿萍涉嫌自2008年起多次逃税,涉款至少逾百万元,遭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意图逃税罪。她否认全部控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审理。模特儿锺永慧与一名男市民在庭上指自己从没受雇于寇鸿萍的公司,不知为何会在「梁寇鸿萍公司」曾有其报税纪录。

现年59岁的被告寇鸿萍被指三度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上声称,雇员孙永斌及锺永慧在该些年度内,每年分别获得9.6万港元薪金。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指,寇于2008年9月成立以「梁寇鸿萍公司」为名的保险公司。

锺永慧今出庭作证时指,她在英国读书时认识寇鸿萍的女儿唐贝诗,二人为同学及好朋友。她在入行成为艺人前曾任职设计师及秘书,但从未在梁寇鸿萍公司担任过任何职位。

男市民孙永斌指自己不认识寇鸿萍本人或她的任何朋友,他指自己从未在梁寇鸿萍公司工作,而他因妹妹需申请学生资助处贷款及资助,向税局申请过往的报税纪录时,才发觉他在「梁寇鸿萍公司」曾有报税纪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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