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视艺女生藏螺丝批罪成候判 官拒接纳为取材到示威现场

2021-06-11 16:40

案件押后至6月25日判刑。 资料图片
案件押后至6月25日判刑。 资料图片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行动,多区市民响应堵路及瘫痪交通,事后警方大规模清场并拘捕多人。21岁浸大女学生被指藏螺丝批意图损坏栏杆,早前否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梁嘉琪裁判官今于九龙城法院指,女生辩称当日到现场乃蒐集美术创作素材,却将马路上捡到的物品据为己有,而她被捕时已戴上的劳工手套,明显是在损毁铁栏时用于保护双手,因此裁定她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6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监房。

于浸大修读视觉艺术学士课程的被告自辩指,当日为实地观察及取材而到场,但未有于现场拍摄。惟辩方的呈堂证物显示,被告的作品包括影像及照片。梁官认为此乃偏离被告的创作方式,而且被告称当时没有足够时间拍摄,却有空馀时间于路上检查涉案物品。

梁官又指,被告于地上执拾螺丝批、螺丝及手套的时候,没有确认物品是否已有物主就据为己有,直言其行为有一定的风险且难以理解。加上被告声称与朋友走散,却没有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话联络对方,形容被告说法牵强,只为自己的行为作掩饰。

针对被告当时的装备,梁官认为涉案的螺丝及螺丝批放置于斜孭袋乃为了方便取出。而被告当日亦有携带猪嘴、护目镜等示威者常用物品,又身穿深色衫,目的只为了隐藏身分。至于被告戴的劳工手套,明显是在损毁铁栏时用作保护双手,因此不接纳被告指为取材而到现场的说法。

被告杨明芳被控于2019年11月13日在九龙城联合道与金城道交界管有一支螺丝批,意图损坏香港政府的栏杆。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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