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训局学生藏打火枪士巴拿还押候判 官:意图及居心昭然若揭

2021-05-18 17:20

当日荃湾大批示威者堵路防暴警要施放催泪弹驱散。资料图片
当日荃湾大批示威者堵路防暴警要施放催泪弹驱散。资料图片

网民前年11月发起「八区游行」,荃湾区有示威者以杂物堵路。一名职训局学生遇警截查,背囊被搜出打火枪、士巴拿等物品,今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成,香淑娴裁判官指被告当日带备涉案物品到达现场,「意图及居心昭然若揭」,意图与其他示威者长期对抗警方。案件押后至6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被告还押候判。

被告冯天成(18岁)报称学生,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及一项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0日在荃湾大河道地皇广场外天桥管有打火枪、士巴拿、面罩巾、护目镜、防毒面具等物品,及未能出示身份证。

香官裁决时指,被告的说法不合情理,直言不相信其当日拿错了别人的背囊,因为其背囊有一定的体积及重量,更放在其脚边,故即使当时情况混乱也不会拿错。被告声称曾向警员表示该背囊不属于其,但不清楚对方有没有听到。惟香官质疑,警方既然能听清楚到被告说出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为何会唯独听不到被告说背囊不是他的。且警方当日有就背囊中的物品作调查,故必然会留意被告的回应。另外,被告在第一次告知警员失败后,竟然没有再尝试通知,由得警员误会,实在是匪夷所思、不合常理。

香官续指,案发当日为「大三罢」的前一日,为社运的高峰期,时常发生非法集结、堵路等事件,种种破坏社会安宁的事件屡见不鲜。当日有示威者在现场堵路及叫骂,更有人四处破坏,而被告在现场管有可非法使用的工具,包括打火枪、士巴拿、面罩巾、护目镜、防毒面具等,均为示威者常用的装备,其意图及居心昭然若揭,意图与其他示威者长期对抗警方。

至于未能出示身份证,被告自言父母自小离异,当日因珍惜与父亲相见的时间才会选择不回家,取回钱包。惟香官指此非合理辩解,加上她认为被告的说法不可信,终裁定其两罪成。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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