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青年意图「抢犯」认暴动及袭警 判囚28个月

2021-05-18 13:27

组织「学生历量」于前年12月,在爱丁堡广场发起「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期间有示威者拆毁附近国旗,引发冲突,警方向人群喷射胡椒喷雾,有人一度被制服。期间22岁男青年意图「抢犯」而攻击警员被捕,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暴动及袭警共两罪。李俊文法官接受当日的暴动是突然发生,规模在同类案件属轻微,只持续了20分钟,被告亦非带领者角色,终判囚28个月。

案情指,「学生歴量」于前年12月22日在爱丁堡广场举行公众集会,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下午约5时许,一名黑衣人将大堂低庭外的旗杆扯下后迅速离去。警方上前检获国旗后离开,但遭一群示威者包围及辱骂。期间,一名示威者因脚踢一名警员被捕。当该示威者被制服在地时,其他示威者继续冲击被围困的警员,意图抢犯。而梁为前线示威者的一员,他突然跳向警长58747,双手推对方身体,意图把对方扑倒在地,惟梁随即被制服及拘捕。受袭警长在事件中受轻伤,右腕疼痛,左膝擦伤。

李官判刑时指,接受当日的暴动是突然发生,并非预先安排,因该集会原定是为了声援维吾尔族人,且获警方批准。而该暴动规模在同类事件中属轻微,牵涉少于50人,只持续了20分钟,涉及梁的时间更只有少于数分钟,且事件发生在周日,对公众及交通的滋扰亦较为轻微。另梁当日虽然身处前线位置,但无证据显示梁有任何带领或煽动的行为。李官最后考虑到梁年轻且没案底,只是一时冲动犯案,事后亦主动向外展社工寻求协助,以加强守法意识,态度积极,就两罪判其囚28个月。

被告梁嘉伟,报称无业,被控于去年12月22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5号大会堂低座外,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并袭击正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58747。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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