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涉袭警19岁生提反对招认口供 指警威吓「唔抄就唔送院」

2021-05-13 13:37

被告陈秉臻(左)及右为 警员陈文道。凌子淇摄
被告陈秉臻(左)及右为 警员陈文道。凌子淇摄

19岁学生涉嫌参与前年10月九龙区冲突,早前否认袭警及扰乱公众秩序等三罪,案件今(13日)在九龙城法院审理。辩方提出反对招认口供,指被告被捕后曾被警员多次掌掴,又因讲错自己身分证号码而遭粗言辱骂。其后被告想前往医院,负责录口供的警员就以「唔抄就唔送你去医院!由得你痛死!」为由,要求被告抄写及签署承认口供,被告因害怕再度被掌掴、想尽快到医院而签署招认口供,内容包括承认「之后有个差佬走埋嚟!我咪打佢罗!」。

案发时18岁的被告陈秉臻被控两项袭警及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指称他于去年10月20日,在九龙旺角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另指他于同日同地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员18423及6185。

辩方甫开庭便提出,患有自闭症的被告在授权人士诱导、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招认口供,引述被告被捕后被带上警车,随即遭警员掌掴左右边面部各三下,有警员询问向被告身分证号码,被告答错,对方则以凶恶态度回应「X你老母!错X咗!」。被告两次回答仍然说错其身分证号码,遂再被警员掌掴。

被告之后被带到尖沙嘴警署,期间穿便服的警员9942向其说「知道自己错咩未?仲唔道歉?」,惟被告拒绝道歉,何随即掌掴其左面,被告遂向他道歉,同时提出自己想到医院。及后何向被告录取一份警诫口供,但未有解释当中内容就叫他签署,被告当时未能理解内容。

其后,被告父亲前往警署,被告向他解释「我见到市民同差佬打交」,并无提及自己曾打警员,但其后何却要求他签署口供,内容包括承认自己曾说过「之后有个差佬走埋嚟!我咪打佢罗!」。被告不愿意签署,同时提出自己想到医院何则回答「你快啲签名,咪可以去医院罗!」

何随后又著被告抄录结尾声明,表明自己于口供中没有修改」,被告起初不愿签署,但对方指「唔抄就唔送你去医院!由得你痛死!」,被告出于害怕再被警员掌掴及想尽快到医院,最终签署招认口供。

疑被袭击的其中一名警员18423陈文道(音)上庭作供,忆述案发当日与所属的西九龙机动部队第3连队员于九龙区副负责处理大量骚动,晚上约7时于窝打老道与弥敦道交界、华润百货门外有约3至50人聚集,遂拉起封锁线,期间看见被告于封锁线外向警方高叫类似「死黑警!够胆过嚟只揪」等挑衅性说话,被告身后的人和应,陈向其作一至两次的口头警告无效后,乃上前欲截查其身分证。被告随即后退,并谓「咪X埋嚟!唔比你又点?」,遂用右手掴向陈头盔的左面,令陈感到左眼及面感疼痛。

陈身旁的警员6185随即喝止并伸出警棍,被告用右手扯警棍,陈见状用手叠住被告的右手,被告继续扯警棍,导致他与陈一同堕地。他表示,事后同仆将被告制服,而自己返回尖沙嘴警署后到明爱医院验伤,得知警员6185左边膊头亦被拉伤。

法庭记者:凌子淇

被告陈秉臻。凌子淇摄
被告陈秉臻。凌子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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